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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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服务(国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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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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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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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包括:
(1)收集整理涉及的国家重大战略、支持政策,以及市县相关部门有关基础数据、空间数据和已编制规划,充分了解各行业、各区域现状情况、发展战略和目标、空间需求以及相关设想,广泛征求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意见建议;以“三调”矢量数据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底图, 统一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和 1985 国家高程基准作为规划空间定位基础。
(2)按照国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要求,结合赣州市“双评价”成果,充分考虑县域资源环境禀赋条件,统筹把握自然生态整体性和系统性,客观全面反映全南资源环境状况,明确空间发展潜力规模及分布范围, 为落实“三区三线”和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奠定基础;深入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全面总结本轮规划实施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效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分析“两规”差异,提炼建议、创新方式,为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厘清思路、明确目标、提供治理方案。
(3)明确县域城镇空间、产业空间、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和历史文化保护空间格局,优化全县国土空间资源配置;落实上级规划提出的传导性指标,统筹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等三条控制线,明确总体目标、重点区域、管控要求,消除“三线”矛盾,形成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
(4)基于规划实施评估以及未来发展需求,开展系列重大专题研究,为规划成果的提炼和政策建议的响应提供扎实基础支撑。其中需同步启动的重大专题研究包括:
①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
② 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及县域规划分区专题研究;
③ 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城市发展战略专题研究;
④ 基于生态安全视角的县域空间格局与生态修复规划专题研究;
⑤ 乡村振兴导向下的国土空间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协调专题研究。
(5)落实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等发展目标和指标,为本地区发展规划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城镇空间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6)研究确定助推乡村振兴的原则和措施,进一步明确村庄分类与布局。
(7)对县域自然资源进行系统研究分析,明确保护和利用规则,形成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成果,确定生态修复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和实施计划。
(8)研究确定县域重大交通枢纽、重要线型工程网络、城市交通主干道、城市安全与综合防灾体系、城市地下空间利用、邻避设施等设施布局,明确县城和乡镇政策性住房和教育、卫生、养老、文化体育等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原则和标准。
(9)研究确定城市主要发展方向、空间形态、功能布局和用地结构等,确定城市结构性绿地、水体等开敞空间的控制范围和均衡布置原则,确定通风廊道的格局和控制要求;明确城镇开发强度分区及容积率、密度、高度等控制指标,对空间形态控制提出要求。
(10)根据城镇发展趋势,深入研究城镇建设用地使用情况,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要求,明确城区存量用地挖潜目标、原则和措施。划定老城区保护、整治、改造、重建重点区域,提出保护措施、整治和改造的内容、时序安排和配套政策,整治低效用地,提高空间资源利用效率和城市品质。
(11)同步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信息系统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和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实现规划编制和监测评估预警全过程信息化覆盖,为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成果汇交市、省、国家平台系统提供保障,为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提供依据和支撑,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和监管效率、提升空间治理能力。信息平台和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建设工作不包含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之中,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另行选择专业技术团队实施,规划编制单位提供必要协助。
(12)按照上级部门的技术标准要求,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传导体系,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时,需考虑对下一步控规、专项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的指导。
(13)建立科学的管控体系
依据市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探索建立权责统一、高效衔接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规划类别体系。按照“先主后次、从上而下”的原则,严格管控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建立发改、自然资源、环保、住建、交通、水利、林业等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探索创新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机制,探索资源整合转化、“一站式”审批管理等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空间规划管理平台建设,依据江西省统一的技术规程和基本规范,基于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开展研发,建设空间规划管理平台,集空间规划数据库建设、空间规划编审展示、项目选址预审等功能于一体,为规划编制、审查、管理、项目审批等提供支持。
(14)完成上级部门要求的与县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有关的其他工作;
(15)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要求,形成报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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