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汕头中澎一、二、三海上风电场项目测风塔EPC工程, 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为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汕头中澎一、二、三海上风电场项目测风塔EPC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汕头中澎一、二、三海上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汕头市南面海域,各场址规划装机容量均为1000MW,合计规划装机容量3000MW。项目场址边缘离岸最近距离约70公里,最远距离约118公里,中心离岸距离约95公里,海域面积约480平方公里。登陆点拟选位置位于汕头市濠江区广澳大山片区。项目已纳入《广东省海上风电规划(2017-2030年)(修编)》,位于规划的粤东近海深水场址五。
2、招标范围:
项目三个场址共建设三座海上测风塔:一座自立式测风塔(海平面以上100m高);一座自立式激光雷达测风塔;一座漂浮式激光雷达测风塔。测风塔工程安装完毕后将进行连续完整2周年的测风并获取相关气象水文数据。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海上测风塔施工前各项支持性文件的办理;
2)完成测风塔选址、勘测、设计、施工(EPC),其中测风塔初步设计方案需寻找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评审并获得评审通过意见;
3)完成2周年风资源观测,其中漂浮式激光雷达测风塔还需完成2周年的海洋水文观测;
4)测风期满后,完成测风塔拆除工作。
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书》描述为准。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2.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风力发电)设计甲级资质;
2.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
3、投标人应具备在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咨询工作经验,同时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海上风电场测风塔投产业绩(2008年1月1日至今),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项目负责人须担任过一个及以上相似项目的设总,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5、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 ISO9000 系列质量体系、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本投标人应是以设计为龙头的 EPC 总承包方。
7、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法院或银行进行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包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需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资格要求的全部条款(含业绩要求)。
四、招标公告发布和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3月23日。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3月23日。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套(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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