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度至2023年度全厂废水集中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度至2023年度全厂废水集中处置项目已由企业内部立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项目位于珠海市临港工业区,为国产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项目由中港双方合资建设,出资比例为中方即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和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公司占55%,港方即长江基建集团公司占45%。3、4号机组工程分别于2007年2月先后建成投产。根据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十三五”废水治理规划的要求和《广东能源集团公司关于加快推进火电厂废水零排放改造项目的通知》的要求,金湾发电公司推进全厂工业废水零排放改造项目。金湾发电公司计划对全厂工业废水进行集中收集后委托给第三方进行处理。
项目名称: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度至2023年度全厂废水集中处置项目
2.2招标范围:
- 金湾发电公司目前每天需要处理工业废水量大约为864m3。投标人需要为金湾发电有限公司提供厂界外的工业废水处理服务,处理之后的水质满足金湾发电公司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附属产物(污泥)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 投标人对工业废水必须采用直连输送管道进行接收和处理,并承诺处理系统可以24小时全天候进行处理。
- 投标人负责本项目厂界外配套设施的报建、环评、占地路由审批等手续。
投标方必须在2020年底之前接收招标方全部工业废水,并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处理,且具备足够的工业废水应急处置能力(具备2000m3以上应急池)。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技术规范书》所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营业范围符合项目要求。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的投标;主要股东之间存在相互控制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鉴于投标人对工业废水采用直连输送方式,投标人的项目须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污水处理设施必须为园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必须在2020年年底前具备本项目工业废水处理能力,处理后的水质满足金湾发电公司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附属产物(污泥)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承诺处理系统可以24小时全天候进行处理,且具备足够的工业废水应急处置能力(具备2000m3以上应急池)。
(5)禁止参与投标之范围:
(a)近三年曾经单方面无故中止合同执行的;
(b)近三年因承包商自身原因,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导致一次性直接或间接给其他企业带来严重损失的;
(c)有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干扰、破坏招投标工作纪录的;
(d)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广能集团灰名单或黑名单的。
(6)合格投标人资质要求:无。
(7)业绩要求(业绩需为原始业主直接委托业绩,而非分包或转包的业绩):无。
(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16日16:00至2020年3月23日16:00(北京时间)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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