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建设规模:内蒙古多伦年产 46 万吨煤基烯烃项目隶属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是利用内蒙古锡林浩特胜利煤田的褐煤作为原料和燃料,最终生产 46 万吨/年聚丙烯,同时生产 LPG、汽油、硫磺等副产品。
二、招标范围:
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动力中心 5 台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配套二次风系统风箱改造、二次风门改造、SOFA 风系统优化改造等包括该工程相应的配套设施、电气、仪表等的设计、采购、供货、施工、调试、试验、培训、技术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范围内所有设备及材料等的采购、供货、运输及检查、安装、调试、各种试验等;以及需改造或更换的设备、材料、设施等的拆除、成品保护、清理运输等;配合性能评估、试验等的各项工作、消缺以及约定期间内的技术服务及现场指导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接招标方通知。详细服务期限以“第五章技术范围和要求”为准。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 投标人须拥有“A 级锅炉部件”及以上资质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至今 5 年内(2015 年至今)须有 3 台套及以上烟气量不低于 750 kNm3/h 的锅炉低氮燃烧器改造业绩,且改造后连续运行时长 1 年以上、性能达到标准的用户证明。以上有效证明文件包括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合同签字/盖章页)和权威机构提供的测试报告(低氮燃烧器出口 NOX 排放浓度≤400mg/Nm³)。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近 5 年 2 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主要工程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经历(需提供业绩合同证明,如合同不能反映项目经理的信息,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获 取 方 式 : 登录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 年 3 月 16 日至 2020 年 3 月 30 日 17 时。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