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神木四、五期100MW工程项目场址位于榆林市神木市西南部,距离神木城区约20km。
2.2建设规模:
(神木)新能源有限公司神木四期、五期分别为薛家畔风电场、李家畔风电场,装机容量分别为 49.5MW、50MW。根据规划,本工程薛家畔风电场建设 1 座110kV 升压站,五期李家畔风电场集电线路均接入本升压站。
2.3计划工期:
2020年4月20日四期集电线路工程开工、2020年10月30日集电线路工程完工;
2020年4月20日五期集电线路工程开工、2020年10月30日集电线路工程完工;
2.4招标范围:
每期工程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2.4.1:征地、协调及其他工作:
1、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征地工作,包含永久征地、临时征地包括但不限于集电线路材料进场道路及施工平台及施工过程中临时性及措施性补偿,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线路、通讯线路改造补偿费、跨越补偿费、树木砍伐补偿费、青苗赔偿费)等工作,以及属于地方政府规定应交纳的各项费用,除永久征地费外,其他与征地相关的费用均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2、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协调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征地协调、施工协调、民事协调、地方协调、政府协调、电网协调、质量监督协调、环保、水保及施工噪声影响协调等)。
3、施工所需全部证件、批件的申报、批准及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开工(施工许可证)、临时征地、占地、施工场地交通、环保、水保及施工噪声影响,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树木砍伐、项目交验、并网、竣工验收及移交、竣工备案、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电力线路、通讯线路跨越、改造等)全部相关手续办理。
4、大棚、房屋等建筑物的拆除费。
5、电力线路、通讯线路改造费。
6、负责竣工图纸的编制,并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合同的规定搜集、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档案资料,移交业主工程部。
7、所承担工程的所有甲供设备、材料的接货、卸货、拖拽、清点、看护保管及设备、材料二次倒运(包含堆场到各个风机机位倒运)等工作。
2.4.2 :工程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集电线路工程:集电线路铁塔、光缆、架空导线、全部设备、材料采购、装货、卸货、看护保管、倒运、拖拽、安装,基础施工、铁(杆)塔组立、箱变就位、设备安装、试验及调试,电缆防火封堵、集电线路及箱变光缆熔接、电缆沟开挖、回填、电缆管敷设、高、低压电缆敷设、低压电缆头制作、安装,高压电缆接头安装,电缆标示及电缆标桩埋设以及电缆井施工、杆塔及箱变接地、杆塔护坡施工、线路标识牌制作、安装及电缆耐压试验等;
2.4.3 :补充说明:
1、本工程除高压电缆、箱变到风机的低压电缆、高压电缆头由甲供外,其他所有材料均由投标方采购。
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是按照现场标准化工地建设及《风电场安全文明施工手册》规定标准计取的,要求投标单位在报价中按规定做足,并严格根据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临时设施费用报价,如不按要求报价,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3、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必须全部使用到本工程中,做为考核项目,专款专用。如果工程结束,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未使用完毕,则由业主从合同总价中扣除。
4、本工程投标人必须严格落实所有施工涉及区域的安全文明(包含工程和生产)施工管理工作,项目部建设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必须严格按照《风电场安全文明施工手册》执行。
5、投标人严格按照施工图及业主规定区域施工,超出部分所产生的征地、协调等其他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人应在关键的施工部位等地安装自备发电机组,此费用已经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7、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用临时水源,供水可靠性较差,为保证施工质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使用备用水源的可能,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8、投标人负责改善施工环境,并交纳各类抵押金,处理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相关纠纷,并承担相应责任及罚款。
9、施工用水、电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余土(石)弃置及取土行为必须合法合规,余土(石)弃置及取土发生费用、过程相关手续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1、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计入本次投标报价中,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该部分费用结算时不再调整。
12、监理工程师和现场工程师要求在相同条件下进行或重做被拒收材料或设备的检验,则重复检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方负责。
13、对于工程正式竣工验收、移交之前的成品保护、维护、丢失,应由投标人负责,验收期间出现的缺陷,发生的事故,如因施工或管理不当所致,应由投标人修复、处理,不得向招标人索取额外费用。在保护期间发生丢失,承包方自费予以补救。如事故使工程投产日期推迟,投标人应赔偿经济损失未移交工程。
14、投标人负责所承担工程施工涉及区域内的场区施工所需道路、临时道路、临时设施使用和维修工作,以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承担施工范围内安全保卫工作并提供和维修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在施工全过程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15、施工完成后需要对施工场地恢复原始地貌、并做植被恢复措施。
16、在施工区域施工时,要保证施工区域环境卫生,做到无白色污染,每天施工完毕都要清理好施工现场,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17、确保集电线路施工安全,并与其它专业施工单位之间保持良好工作配合。
18、所有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设备及安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相关验收标准、发包方提供图纸或技术文件的要求,一经发现劣质现象,发包方对承包方将处以设备或材料采购款两倍罚款,并清出施工工地。交由承包方采购的工程中主要设备及材料,发包方有参与采购(技术部分)、跟踪生产、质量控制、到货验收等工作的权力,承包方不得拒绝。
19、若投标人采用不均衡报价或有意漏报少报工程量时,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标准高质量完成该项工程,若投标人未按照相关标准完成该项工程,招标人将采用其它投标人同类项目的最高价扣除该项工程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由投标人承担。
2.5、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并满足《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风电场项目工程验收管理规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四级(含)以上承装类、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证书,且都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在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单中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3个49.5MW及以上装机容量风电场集电线路工程,工程业绩需附1)合同证明、2)竣工验收单。
6、投标人为此项目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证书B本),不能同时兼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任职,须做书面承诺。至少具有2个50MW及以上装机容量风电场集电线路工程项目经理管理业绩,需附1)合同证明2)竣工验收单或业主证明。同时需提供项目经理本人就职于投标单位至少三年的社保证明。
7、投标单位人员要求: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质检员、资料管理员。投标文件中的主要管理人员须与现场人员相符合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8、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3月18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3月24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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