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市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哈密十三间房一期50MW风电场塔筒采购 已通过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哈密十三间房一期50MW风电场项目场址位于哈密市伊州区七角井境内,属于哈密十三间房风区,风电场距离G312国道红山口约5km,风电场距七角井镇约20km;距离哈密市约220km,南邻兰新铁路风电场场。
场地开阔,场址区地形有小的起伏,地势东北高,西南低。通过312国道到十三间房路口,经简易的道路可以到达风电场场区,场区为为中等复杂地基,海拔高程800~950m,本项目选用新疆金风科技厂家型GW136/4200风机12台,总装机容量50.4MW。招标内容与范围:
塔架编号为60.00.01553设备共计12套设备,具体供货范围包含12台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塔筒,及其防腐含 “中国广核”logo等相关标识喷涂、运输和相关服务。
供货范围包括塔筒本体及其内部机械和电气附件 ;塔筒照明系统 、电气接线盒;钢丝绳式防跌落保护装置 ;吊装用临时钢丝绳。塔筒制作所需原材料和内件的采购、验收、复验。塔筒成品的包装、运输、保险、交货、技术文件的提供、技术服务、现场验收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计划交货日期:
项目名称 | 交货时间 |
塔筒 | 2020年7月15日-2020年9月15日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5) 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①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②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6) 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 上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