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空港新城环境质量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
项目用途:环境治理
项目预算:1890000.00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 (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0-3-18 09:00:00至2020-3-24 18: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 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3)请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
附件: 招标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