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环保节能技改项目(超低排放改造)除尘器设备招标公告
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黑河某电厂位于黑龙江省黑河市,是黑河市直属国有中型企业,总装炉容量 1015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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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炉配置平衡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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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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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囱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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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65t/h 锅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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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烟囱 |
原 4#、5#两台 65 吨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烟尘小于 180 mg/Nm3,为实现超低排放要求,现对除尘系统进行改造。
改造目标:#4、5 号炉除尘器出口粉尘排放浓度不大于 30mg/Nm3。
二、招标范围
本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如下:
除尘系统改造的除尘器本体及配套设备(DCS 除外)。除尘改造界限:4#、5#炉两台除尘器进口法兰至出口法兰(包含膨胀节),含工艺、电气、热控及附属设备。另外包含本次超低排放改造新增空压机系统设备和材料。本项目位于极寒地区,钢结构材质需满足极寒下的强度要求。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交货
交货期:2020 年 6 月 5 日前到货。
四、 资质及其他要求
4.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应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必须具有不少于 1 项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签字页、工程范围页)。
4.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4.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1 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5.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 年 03 月 17 日至 2020 年 03 月 30 日下午 17:0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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