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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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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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硫岛运营、检修维护项目 |
全厂的脱硫岛运营、检修维护服务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书。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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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灰、除渣(含灰库及厂外灰场)运行及检修维护项目 |
除灰、除渣系统(含灰库及厂外灰场)运行及检修维护服务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书。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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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厂压缩空气系统维护项目 |
全厂(含供气中心、脱硫、除灰除渣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空压机、干燥机)的维护服务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书。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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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水及暖通空调系统检修维护(含江边取水系统和生活水厂运行)项目 |
化水及暖通空调系统(含江边取水系统和生活水厂)的检修维护及部分系统的运行服务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书。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脱硫岛运营、检修维护项目】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等复印件,能够开具增值专用税发票。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接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有不良业绩者取消其入围资格。提供近三年(自评标之日向前倒推)经过具有审计资质单位审计的财务报表,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法院或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
4.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注册资本应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
7.投标人应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服务认证证书(服务项目: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运营服务(脱硫),等级:一级),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具有以下业绩:2015年1月1日起至2020年3月10日具有2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项目烟气脱硫(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运营业绩且无安全及环保事故。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除灰、除渣(含灰库及厂外灰场)运行及检修维护项目】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等复印件,能够开具增值专用税发票。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接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有不良业绩者取消其入围资格。提供近三年(自评标之日向前倒推)经过具有审计资质单位审计的财务报表,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法院或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
4.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资质证书。
7.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承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二级及以上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一级资质(除灰)。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具有以下业绩: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10日,必须具有至少一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除灰除渣系统运行及维护检修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全厂压缩空气系统维护项目】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等复印件,能够开具增值专用税发票。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接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有不良业绩者取消其入围资格。提供近三年(自评标之日向前倒推)经过具有审计资质单位审计的财务报表,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法院或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
4.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为寿力公司授权代理服务商。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5年及以上、 2个及以上项目管理工作经验;(2)与承包人签有劳动合同,并提供连续6个月(自评标之日起向前倒推)社保证明。
8.具有以下业绩: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20年3月10日,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化水及暖通空调系统检修维护(含江边取水系统和生活水厂运行)项目】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等复印件,能够开具增值专用税发票。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接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有不良业绩者取消其入围资格。提供近三年(自评标之日向前倒推)经过具有审计资质单位审计的财务报表,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法院或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
4.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资质证书。
7.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承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二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具有以下业绩: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10日,必须具有至少一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化水及暖通空调系统检修维护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特别说明: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围资格。
四、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2020-03-18 13:30到2020-03-25 18: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3-18 13:30到2020-03-2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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