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E3300000007000166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项目名称)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18〕67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主线起点为笛扬路站(不含),终点为芳泉站,依次沿群贤路、站前大道、体育路、解放路敷设。线路长26.8km,地下线长25.5km,地面线长1.1km,过渡段长0.2km;设车站18座,地下站17座,地面站1座;平均站间距1.39km。1号线支线起点为柯桥客运站,终点为站前大道站,依次沿绸缎路和站前大道敷设。线路长7.3km,全为地下线;设车站6座,全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1.29km。1号线线路总长34.1km,设车站24座(1号线主线和支线换乘站按照一座计算),23座地下站,1座地面站,其中换乘站5座;设1座鉴湖停车场和1座万绣路车辆基地(为1、2、3号线大架修基地,由杭绍城际线代建);设2座主变电所(分别为大明路主变和镜湖主变);设一座控制中心(镜湖控制中心),建设
本次招标的工程监理范围为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工程范围内的机电专业(低压动照、通风空调、给排水、管线综合)、二次砌筑及设备区装修、轨行区装修、轨道专业工程设备安装期及相应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监理合同签订后的系统技术支持和技术咨询服务。
(尽可能详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规模、服务要求等),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139022.53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一)投标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2014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具有至少一项已完成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的设备系统施工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监理合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2014年1月1日起至今,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的设备系统施工监理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监理合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且其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内容不适用修改为: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定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2、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设备安装监理标本批次共1标、2标、3标三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以上标段投标,投标文件须按标段分别编制、装订、包封和递交,但不同标段的拟派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任何一人不得重复,否则在已评审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为中标人的,将不再进入下一个标段的评审。评审顺序为: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设备安装监理1标→2标→3标”。 5、疫情防控期间关于本标段开标方式约定如下: (1)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省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 (2)本项目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相关证明、证书原件等,不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 (3)投标人按照《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工作指引(试行)》附件“电脑终端配置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软硬件设施。 招标文件中关于开标方式的其它描述与本条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内容为准。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0年03月19日至2020年03月25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
4、未取得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 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0年03月26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0年03月30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4月14日 09: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
联系 人 :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 8323 3285
传 真:010-5195 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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