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循化两县天然气输配及供气工程 项目监理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化隆、循化两县天然气输配及供气工程 项目监理 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东发改能源〔2018〕141 号、东发改能源〔2018〕142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金远天然气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化隆县境内新建输气干线 108km,设置输气站场 3 座,阀室 5 座,新建输气支线 20km,阀室 1 座。循化县境内干线总长 39.9km,全部为干线工程,设循化分输站 1 座,阀室 1 座。监理服务期限同 EPC 工程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 平台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 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4.3 招标人 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 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 2020-04-10 10:00:00,开标地点为海东市 第 2 号开标室。潜在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当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使用移动设备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台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潜在投标人应携带 CA 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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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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