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11个乡镇农村扶贫道路I标段(炭山乡新山村)
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原州区11个乡镇农村扶贫道路I标段(炭山乡新山村)工程己由
固原市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及固原市原州区交通乡镇建设环保局以
原发改发【2018】140号、原交建环发【2018】28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整合资金切块安排(不足部分由财政局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3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6 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投标人未受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部省两级互联互通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7近三年(2017-2019年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19日08时00分至2020年03月25日18时00分,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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