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东四路南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 >1.1.2 工程位置:雷州市西湖片区。 >1.1.3 设计范围: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电力管沟、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等。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电力管沟工程(土建)、□消防给水工程、☑绿化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 雷发改【2020】1号 >1.1.6 资金来源:雷州市政府统筹解决 >1.1.7 建设规模:(1)、东四路西起工业三路,途经雷州一中新校区门口、雷州第二人民医院,与清端一路相交,东至雷州大道。道路全长1770m、宽30m,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40km/h;北半幅已在另外项目实施。南半幅全长1770m、宽15m,2车道;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南侧敷设DN1500雨水管,敷设DN800污水管,管材推荐采用钢筋混凝土管。工程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2)、东四路北半幅西段(K0+000-K0+487段)已建成水泥砼路面,本项目在现有路面基础上对行车道、辅道进行沥青路面铺装,该段道路全长487m,需铺装沥青路面宽10.5m。同时完善该路段的照明、绿化工程。(3)、工业三路北起工业大道,南至东四路,全长430m,规划道路用地及建设规格同东四路,目前,工业三路东半幅路面等主体工程已建成,本项目同时实施工业三路东侧的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建安费约4204.9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要求。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招标配合、☑现场服务。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 。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②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测量、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①②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1.2.4 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已在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1.2.5 申请人委派的 >1.2.6 申请人委派的(道路、交通、排水、照明、概预算、勘察、绿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①注册执业资格; ②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③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1.2.9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具备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 >1.3 发布招标公告、投标登记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3.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0年3月19 日00时00分至2020年 3月23日23时59分。 >1.3.2 投标登记时间为:2020年3月19 日09时30分至2020年3月23日16 >时00分 ,(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同时发售招标文件),由 >申请人到 48窗口受理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 >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登记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 >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2)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一 >份(表格可从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3 )营业执照彩 >ink>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4)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公 >章)原件核对, >1.3.3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0年4月14 日08时30分至2020年4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 第06开标室(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凭以下资料(单独提交,不需要密封)递交投标文件: >1.3.3.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1.3.3.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递交投标文件。 >1.3.4 开标时间:2020年4月14 日9时00分,地点为: 第06开标室(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1.3.5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1.4 费用 >1.4.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0万元。 >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52万元。 >(专业调整系数暂定为0.9,工程复杂程度系数暂定为1.0 ,附加调整系数暂定为1.0,最终以雷州市财政局评审为准)。设计费报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自行填报投标价和投标下浮率。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投标最高限价。 >1.4.2 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4.4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并通过评审)、施工图设计分别占设计合同总价: >40%、60%。各阶段设计费支付金额为各阶段所占设计合同比例的30%,施 >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有审图资质的审图单位审查通过后,累计支付至按雷 >州市财政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为依据计取的设计费的60%,工程竣 >工验收结算后累计支付至97%,剩余3%待工程保质期满(不出现质量问题) >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 >1.4.5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调整及结算方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文本, 最终以雷州市财政局评审为准。 >1.4.6 工程测量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调整及结算方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文本,最终以雷州市财政局评审为准。 >1.4.7 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调整及结算方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文本,最终以雷州市财政局评审为准。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项目第一次见面会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作大纲,之后15 个工作日提供申报规划方案审查相关设计文件,中标人配合完成规划方案审查并最终通过审查后2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成果,经发包人内审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初步设计正式成果(含概算)设计评审,并配合概算送审,达不到要求的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整,概算评审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的征询意见稿,征询意见收齐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审查稿,施工图审查意见提供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招标施工图。 >1.5.2 勘察工期:勘察方案大纲经发包人确认后25个工作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包括征地拆迁图)。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 ;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 /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1.10.2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