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存量房个案评估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3月20日 14:48 |
(2)入库数量:5家供应商 (3)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房地产评估一级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3.3.1为推动南京市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鼓励供应商诚信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精神,结合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现鼓励各潜在供应商对其诚信档案进行注册登记管理。 3.3.2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1) 下载者首次 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平台服务费100元/套。 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下载者选择“需要邮购纸质标书”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费用及邮购款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 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6. 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购买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 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7.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14日上午9:00 开标时间:2020年4月14日上午9:00 开标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江苏省设备成套 2020年3月20日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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