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核电AI厂房通风系统排气口空气净化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N-20200320000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阳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阳江核电AI厂房通风系统排气口增加空气净化装置改造。在危险废物贮存库排风设置空气处理装置对工业废气进行处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系统安装所必须的空气净化装置、风机、风阀、风管系统、电缆、土建材料、钢取样平台、遮阳遮雨棚及其他物项的供货及配套服务,满足甲方在技术要求、文件提供、试验、装箱运输及技术支持服务等方面的要求。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包括但不限于:
(1) 完成UV光解设备、活性炭吸附设备、防爆排风机、手动风量调节阀、70℃防火阀、风管、电缆、土建材料、支架材料供货。以及与之配套遮阳遮雨设备、取样平台等辅助设施的供货;
(2) 安装指导、调试、运行维修培训及净化系统的排放指标第三方检测;
(3) 提供设备设计文件、物项验收及出厂文件。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第一批设备到货,各批次具体到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
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 财务要求:
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具有近3年(2016年-2018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4.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倒算)应具有不少于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项目金额人民币50万及以上有机废气净化处理工程新建或改造项目。
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需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证明;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证明;
6. 人员要求
无。
7.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20年03月20日 14时00分;截止时间:2020年03月26日 17时30分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缴后不退。对重新招标项目,已在首次招标时缴过购买费用的无须重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