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新疆自治区哈密地区新疆哈密市
一、招标条件
新疆哈密热电 四期扩建2×350MW热电联产工程#2机组厂区综合管道支架土建施工第二次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新疆哈密热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060/17-SG-2101 | 哈密四期#2机组厂区综合管道支架土建施工 | 哈密四期#2机组厂区综合管道支架土建施工 | 500 |
备注:本次招标为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招标期间已成功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本次招标如继续参与,仅需报名即可,不需要重复缴纳标书费,待开通下载权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哈密四期#2机组厂区综合管道支架土建施工】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l.投标方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在2016-2018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m.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2.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专用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建筑三级以上资质。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开标日前5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至少2项类似工程业绩。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3-20 09:00到2020-03-27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3-20 09:00到2020-03-27 17: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http://
九、
招 标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