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华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阳光之家”示范点及基层司法所 >业务用房标准化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华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阳光之家”示范点及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标准化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20】72号文 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在投标登记申请期间先到招标代理机构处( >3.4.2根据关于印发《梅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梅市建字【2018 】109号文,要求中标单位施工项目管理班子(按公告附件1要求)履行现场打卡登记制度;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登记资料要求: 投标登记方式:现场投标登记 >5.1 投标登记须提供以下资料: >5.1.1投标登记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体方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单独提供不装订); >5.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5.1.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5.1.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1.5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体方提供。如企业法定代表人与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5.1.6投标人施工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及企业聘书), >5.1.7投标人设计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及企业聘书)。(详见本公告附件2 ); >5.1.8投标人勘察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及企业聘书)。(详见本公告附件3 ); >5.1.9投标人已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是省外企业则同时需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打印网页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1.10联合体的形式申请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详见本公告附件4); >5.1.11投标登记申请承诺书(按公告附件5 格式);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各方资料盖各自公章),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必须同时递交原件核对,身份证失磁视为无效,由拟派本项目的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 2020年3 月21日至 2020年3月25日(上午9:30至11:30 、下午14:00至16:00 ;)持上述要求的资料到 (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应于2020年4月16日当日 9 时40分至 10时 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11开标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 站的“建设工程”栏目的“项目查询(日常安排、答疑纪要)”)并于2020年4月16日 10 时 00 分在 举行开标评标会。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准时参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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