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大山商务中心地块(玉树南路地块)建设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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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大山商务中心地块(玉树南路地块)建设勘察设计项目经市发改部门批复同意开展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 >2.2 建设规模: > 占地面积3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159999 平方米。沿街商铺和5栋塔楼;其中A栋楼高16层的办公楼,B栋楼高16层的办公楼,C栋楼高16层的办公楼,D栋楼高16层的办公楼,E栋楼高16层的办公楼。项目为大山商务中心。项目建成后主要作为商务大厦(商业和办公)。 >2.3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1 )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等)。 >(2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办公楼、商铺等建筑物,小区道路、配套市政道路及管网、广场和绿化等室外工程、其他配套设施(包括水、电、煤气、通讯各专业进线及接驳工程、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相关连接线、改路、改渠等所有工程)等。设计专业包含工程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 >(3 )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 > (4)编制工程概算等造价文件。 > (5)现场指导与监督、相关配合工作。 > (6)协助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 > 2.4勘察设计服务期 >(1)设计工期:设计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4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7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注:初步设计修编及及施工图设计修编为暂定日期,其最终时间应以审查成果出版时间进行顺延)。 >(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1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 ;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 3.1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 )项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注释] 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2、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书中应该明确主办方,主办方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承接同一专业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其在该专业上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如中标人不具备承接任务所需要的全部专业技能和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3.2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 >3.3 投标人委派的 >3.4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4.1 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1128万元,组成如下: >4.1.1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960万元【设计费单价最高为60 元/平方米,按招文目前建筑面积为159999平方米,最高投标限价定为960万元】; >4.1.2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68.00万元。 >注:①中标人所报设计中标价为合同暂定价,投标人的设计投标报价不能高于60 元/平方米。实际设计费计算方式详见本项目合同有关条款,以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查通过的实际建筑面积乘以中标的每平方米综合包干单价作为结算价。 >②设计费限价计算方式如下:设计费(以招文目前建筑面积为159999平方米为计价基础)=159999 平方米×60元/平方米=960万元。 >③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包含方案设计和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及与本项目设计相关的配合费用。 >④中标人所报勘察中标价为合同暂定价。投标人的勘察投标报价不能高于150元/ 米。勘察费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完成勘察工作所有相关的费用。实际勘察费计算方式详见本项目合同有关条款,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乘以中标的每米综合包干单价进行结算。 >4.2 招标人位对实施内容有最终的决定权,中标人对实施内容的调整、工程量的变化不得有异议,招标人对上述工程变更不会予以额外的补偿。
>本招标项目无投标经济补偿,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相关费用。
>6.1 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0年 3 月 21 日 > 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20 年 3 月 25 日 > 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 — 11:30 ,下午:14:00 — 16:00 。 >6.2 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 >注:投标登记时须递交以下资料(装订成册): >1、《投标登记申请表》( >2、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被授权人须为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登记时需提供勘察及设计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设计负责人、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给水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勘察专业负责人的身份证、社保、职称证或注册证等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6.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4招标失败的情况 >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0年 4月14 日9 时 40 分至2020年4月 14 日 10时 00 分,地点为 第15开标室 。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7.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大山商务中心地块(玉树南路地块)建设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最高投标限价
>4.1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招标项目无投标经济补偿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0年 3 月7. 投标文件的递交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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