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三义 ,对定南县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服务(项目编号:DNSY2020-DN-G002)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编号:DNSY2020-DN-G002
二、 招标
一、参保对象
合作期限年度内参加定南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参保人员。
二、补偿范围
在合作期限内,参保城乡居民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的案件(包含历年外伤的延续性治疗),承保机构应按现行医保政策对每个参保人无责任方意外伤害住院所支出的医疗费用实施补偿。因下列情形造成的伤害不得予以补偿:
(一)因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精神病及老年痴呆除外)、吸毒、工伤产生的医疗费用。
(二)交通意外伤害,有第三方责任人的医疗费用。
三、筹资标准
按参保城乡居民年度标准40元/人向承保机构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含运营费5%),保险费从医保基金中列支。年内新增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城乡居民,由定南县医疗保障局汇总后报县财政局,按统一标准划转保费(新生儿等免费参保城乡居民只报送名单不划拨保费)。如有亏损,承保机构全额承担。
四、补偿方式
在合作期限内,承保机构负责定南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补偿案查勘、核实、理赔、审核及费用支付等服务。定南县医疗保障局支持并配合承保机构意外伤害信息系统与医保信息系统、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实现联网对接(意外伤害报销不进入医保系统)。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参保城乡居民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费用结算,要求接到申报一个星期内或出院前予以调查核实清楚,实现参保城乡居民出院时的即时结算;对在县外住院的参保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费用结算在定南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报销窗口,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结报,理赔结算完成时间自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疑似案例延长7个工作日。
五、风险调节机制
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商业保险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运行管理执行“保本微利”的政策规定,承保机构年度综合经营成本必须控制在总保费的5%之内,包括税费、人力成本、公司管理成本、运营和服务(含理赔调查)、设备设施成本等。年度保险费收入减去年度补偿款和运营费用后的结余,全额返还县财政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支付的保险费。非因年中调整医保政策造成的亏损,全部由承保机构承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必须支付的赔款年终由定南县医疗保障局一次性补偿给承保机构。
六、合同管理
(一)合同期限
合作期限为两年,自签订合同起两个保险年度。合同一年一签。承保机构应全面履行合同期间的保险责任,中途不得单方退出。承保机构若下一保险期不再继续承保,需提前半年通知定南县医疗保障局。当参保城乡居民在医疗机构治疗时跨两个年度的,医疗费用以参保城乡居民入院治疗日期为准。在合作期限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在次年合同到期之日前有效。
40元/人
注:本项目实行固定报价。
四、投标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无
六、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下载:
1、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在 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详情详见 交易网(网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2020年03月23日至2020年03月27日在 交易网(网
七、招标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交易网 /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04月10日15时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