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长春路分局印章刻制单位驻场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LYFW2020-02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公安局长春路分局印章刻制单位驻场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HLYFW2020-02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应提供《特种行业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公章、印章刻印等业务;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的规定,被列入中国 (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
6、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3月23日00时00分00秒---2020年03月27日00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4月02日09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4月02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洛阳市公安局长春路分局印章刻制单位驻场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 受洛阳市公安局长春路分局委托,就洛阳市公安局长春路分局印章刻制单位驻场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长春路分局印章刻制单位驻场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LHLYFW2020-029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服务期:一年。
五、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共一个包。主要为涧西区行政服务大厅印章刻制经营单位驻场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六、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
七、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应提供《特种行业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公章、印章刻印等业务;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的规定,被列入中国 (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
6、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3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九、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
2、供应商获取时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本公告“七”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现场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磋商文件工本费100元,售出不退。
十、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十一、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启时间:2020年4月2日9时30分。
十二、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南昌路与九都路交叉口壹号城邦10栋506室
注意事项:
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疫情时期前来的投标人员须按相关要求进行登记、核查身份及体温检测,并提供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省外人员出具其他省统一发放的健康证明;洛阳市人员提供洛康码即可),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到达,以免延误文件递交时间。如有潜在投标人未能通过核查、检测或因其他相关原因无法进入开标现场的,投标文件可提前邮 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充分考虑人员情况,必须做到安全防护,要求相关人员身体健康、配戴口罩。因防护不到位和自身原因等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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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河南省 》、《 》同时发布。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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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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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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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