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渑池凤凰山风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项目单位为 渑池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 渑池凤凰山风电工程
项目名称: 渑池凤凰山风电场(75MW)工程山体植被绿化恢复施工
建设地点:三门峡市渑池县凤凰山
规模: 渑池凤凰山风电场工程为新建工程,规划装机容量75MW;设计安装27台单机容量2兆瓦,轮毂高度80米机组;7台单机容量3.0MW,轮毂高度95米的风力发电机组,同期新建一座110kV的升压站,安装1台100MVA的主变。
范围: 渑池凤凰山风电场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设计范围内的上下边坡植被恢复绿化施工,1个观景风机平台绿化施工及设施建设,27个风机安装平台及平台下边坡植被恢复绿化施工,充分去除施工痕迹,包含区域内边坡整理,坡脚梗、水沟施工,满足环保水保验收标准。绿化施工方案编制,进行施工范围内植被的养护,配合进行环境、水利部门的验收工作,确保工程通过环保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1项水土保持或绿化工程(生态修复、植被恢复、边坡治理等)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反映合同内容及日期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交单位所在地社保证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经理在合同签订后不得更换。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3月23日9:00起至2020年3月3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