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LNG调峰储气库项目储气库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江LNG调峰储气库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能电函[2017]44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阳江海陵湾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33%,招标人为广东阳江海陵湾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储气库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阳江调峰储气库项目位于广东省阳江高新区港口工业园区阳江港22号油气泊位后方规划海域滩涂,储气库位于阳江港规划区域南端,靠近码头区域。项目拟建位置原为浅滩,储气库陆域需吹填形成,并进行地基处理以满足使用要求。项目用海43.1556公顷,储气库占地面积28.48公顷。
项目本期设计规模为280万吨/年,远期设计规模为600万吨/年。
储气库工程主要工艺系统包括装卸船系统、LNG储存系统(一期建设2座16万m³LNG储罐,并为远期发展预留3座20万m³储罐的位置)、气化外输系统、BOG处理系统、槽车装车系统、装船系统、火炬系统、燃料气系统及其工艺管道和相关设施。
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包括海水系统、空压氮气系统、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仪表自控系统、电信系统、暖通系统、消防、环保、安全、职业卫生设施及配套的建筑结构等。
2.2 招标范围
阳江调峰储气库项目储气库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设计审查服务任务:
①负责设计审查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审查储气库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的全部成果文件,出具审查意见及审查报告;
②进行必要的独立设计验算,以验证初步设计成果,并出具计算报告;
③从EPC招标的角度,审查作为EPC主要技术标书的初步设计文件并提出相关要求及做法;
④参加招标人组织的交流会、设计审查(评审)会,与储气库工程初步设计单位进行必要的沟通、交流,对审查意见进行整理和归档。
具体招标范围、内容详见阳江LNG调峰储气库项目储气库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技术规范书及相关附件。
2.3 设计审查服务期限
(1)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提供初步设计审查工作方案、工作程序及工作计划(纲要)。
(2)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详细的初步设计审查实施细则、工作程序及工作计划。
(3)提交设计文件后,投标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将审查意见提交给招标人,对再次提交的升版资料,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提交给招标人。
(4)投标人在完成审查工作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审查报告编制并向投标人提交。
(5)审查过程中,若涉及重大方案调整经双方协商后适当调整审查工作时间。
2.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应至少有一方满足上述资质要求。
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2016-2018年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需盈利,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有权机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4 人员配备要求
设计审查项目经理须具有10年(或以上)国内外石油化工项目工程设计审查经验;具有1个(或以上)类似项目的设计审查经验;在1个(或以上)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副经理或以上职务。
注:(1)“类似项目”为年处理LNG 200万吨(或以上)LNG接收站(或储气库)项目或单罐有效容积为16×104m3(或以上)的全包容混凝土LNG储罐项目的设计审查业绩项目。
(2)业绩类型、规模的证明材料以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政府批复文件或合同为准。
(3)设计指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或EPC工程设计。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如境外企业拟参与本项目投标,则须联合一家境内的企业组成满足招标公告3.1.1-3.1.4及招标公告3.2要求的联合体进行投标,且须以境内企业为牵头人,并提供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联合体协议中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工作分工、职责范围等内容。联合体牵头人对合同实施与执行负全责,代表联合体的任一方或全体成员承担本合同的责任,负责与招标人联系并接受指示,以及代表联合体全面负责履行合同;联合体各成员应就本项目对发包人人承担连带责任。经发包人确认的联合体协议应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
(2)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业绩要求
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须具有1个类似项目的设计审查业绩。
注:(1)“类似项目”为年处理LNG 200万吨(或以上)LNG接收站(或储气库)项目或单罐有效容积为16×104m3(或以上)的全包容混凝土LNG储罐项目的设计审查业绩项目。
(2)业绩类型、规模的证明材料以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政府批复文件或合同为准。
(3)设计指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或EPC工程设计。
(4)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应至少有一方满足上述业绩要求。
(5)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4.4电子招标文件的购买方法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4.4.1首先在 平台完成注册以及注册审批手续;
4.4.2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按照4.4.5点所述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4.3招标文件售价: 售后不退;
4.4.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3月22日23:30至2020年3月27日23:59(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