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受泸州兴纳环保 [企业信息]的委托,拟对“泸州市纳溪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图审机构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F202003182021)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编号:PF202003182021。
二、项目名称:泸州市纳溪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图审机构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共一个包件(说明:服务和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市政行业(排水)施工图审查一类资质的单位。
2、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磋商。
六、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资格声明的函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交纳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5)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
(6)2018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2018年6月1日后新成立的供应商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
(7)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原件;
(8)2019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10)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市政行业(排水)施工图审查一类资质复印件。
七、采购项目的技术和商务要求
(1)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2)本项目基本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3)商务基本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4)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方式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3月21日至2020年3月27日(工作日 9:00-17:00)。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大写:叁佰元整),售后不退,报价主体资格不得转让。
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在泸州市龙马潭区春雨路二段66号购买投标文件。报名时须出示以下原件并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1、单位介绍信;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市政行业(排水)施工图审查一类资质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4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泸州市 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
采购人:泸州兴纳环保 [企业信息]
地
联系人:黄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 [企业信息]
联系人:龚女士 |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