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概述: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马迹塘水电厂位于湖南省桃江县马迹塘镇大塘坪村资水干流上,于
1976年动工兴建,1983年三台机相继投产发电,是我国第一座低水头贯流式机组水电厂。电厂安装有三台奥地利ELIN公司制造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为18.5MW,转轮直径6.3m,最大水头8.69m,最小水头3m,三台机组满负荷水头6.55m,年设计发电量1.89亿kWh。
马迹塘电厂 220V 直流系统现有充电装置采用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力用高频开关电源模块,4+1 冗余配置。蓄电池为艾诺斯(中国)华达电源系统有限公司生产的 6GFM-300 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单体电池额定电压 2V,额定容量 300AH,每组 106 只。共两组蓄电池和两套充电装置,每组蓄电池和充电装置分别接于一段直流母线上,两段直流系统并列运行。直流系统设备已运行超期,设备老化趋势严重,已不符合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存在较大的运行安全隐患。
本次招标按国能安全[2014]161 号《防止电力生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有关条款要求,将马迹塘电厂现有 220V 直流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拆除现有直流系统设备,将开关站直流系统独立配置。厂房直流系统采用 3 套充放电装置,2 组蓄电池组供电方式,每组蓄电池和充电机分别接于一段直流母线上,第三台充电装置(备用充电装置)可在两段母线之间切换,任一工作充电装置退出运行时,手动投入第三台充电装置。开关站采用 1 套充放电装置,1
组蓄电池供电方式。厂房直流系统和开关站直流系统在检修时可以互相作为备用电源手动投入。
电厂机组直流分屏目前均未安装在线绝缘监测装置,本次改造中增加此设备。
目前,电厂 3 台机组变送器、辅机控制电源均取自公用 EUPS,不满足反措要求。本次改造新增 3 套机组单元逆变电源,将 3 台机组变送器、辅机控制系统实现单元机组供电方式。
2.1.2 对外交通条件
马迹塘电厂位于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境内。厂区距益马高速入口仅 2 公里,距二广高速入口 5 公里,207 国道从坝顶穿过。工程对外交通十分便利。
2.2 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标的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马迹塘水电厂 220V 直流系统旧设备拆除、新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新设备包含 4 面直流 220V 高频开关电源屏(含充电浮充电装置、监视模块、自动化元器件等)、3 面负荷屏(含负荷开关、绝缘在线监测报警装置等)、1 面
联络屏、3 组蓄电池、3 套蓄电池在线监测系统、1 套事故照明装置、蓄电池组与直流配电屏连接电源电缆以及其它附属设备设施。同时在机组直流分屏新增设 3 套绝缘在线监测报警装置,3 台逆变电源。
工作范围包括旧设备的拆除,新设备设计、制造、型式和出厂试验、出厂前组装检查、包装发运、运输(至电厂指定地点)、现场开箱检查、安装调试、现场验收,提供技术文件、资料和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办理相关检验证件等。
2.2.2投标人负责现场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和交接验收,并确保上述服务的质量。
2.2.3与其它设备连接的协作和协调,以确保各设备间的顺利连接。
2.3设备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一个月之内,最迟交货日期 2020 年 7 月 30 日前。
2.4工期:
设备交货:2020 年 7 月 30 日前。
竣工验收:2020 年 9 月 20 日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须具备招标设备相关生产许可证或资质证明,及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应有产品代理有效授权书或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委托书,以及针对代理产品维修授权书。
3.2.2技术资质: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或以上的资质和能力。
3.2.3投标人生产或销售的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
3.2.4投标人应通过 ISO9000 系列质量认证标准,且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备设计、制造质量等。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成套产品,且该成套产品近三年已
有应用于 10 个及以上建设或改造 220V 直流系统,并成功运行 3 年及以上的业绩(要求提供
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所提供的业绩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加工设备: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制造、加工等生产能力;具有符合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试验、检验设施(包括车间和现场试验、检验)和制造工艺。
3.6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等方面的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两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3.7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
3.8其他
3.8.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应递交其当地检察机关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文件。
3.8.2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8.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2)国产设备的代理商(采购成套设备或大宗材料除外);(3)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代理商投
标的。
(4)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如为代理商投标,出现多家授权代理商同时
参加投标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3 月 24 日至 2020 年 3 月 30 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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