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科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三汽经济发展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广州市三汽经济发展 汽配材料及车辆修理服务采购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GZGK20E001A0001Z-1
2.项目名称:广州市三汽经济发展 汽配材料及车辆修理服务采购项目(重招)
3.招标内容及需求:
标包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年度限价金额 (人民币:元/年) |
两年总限价(元) |
标包1 |
玻璃、喷漆、地板、内外翻新 |
1批 |
¥794,796.00 |
¥1,589,592.00 |
标包2 |
空调维保 |
43辆 |
¥108,360.00 |
¥216,720.00 |
(1)本项目共分两个标包,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两个标包进行投标,可兼投兼中。标包为最小投标单位,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标包内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标包内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每个标包确定1个中标人。
(2)交货时间要求:按招标人及下属基层单位要求,供货计划内的72小时内交货。计划外的急件原则在4小时内送达。(适用于汽配材料采购部分)
(3)服务时间要求:按每次订单确定的时间提供服务。
(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5)招标人每年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对占各标包年度限价金额5%的货物或服务进行采购试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投标人如非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生产厂家的,须提交生产厂商授权书或产品销售(代理)的相关证明文件,授权书或相关证明文件须明确有效的授权期限,授权期限覆盖投标有效期;(本条款适用于标包1的玻璃,须提供至少一种产品的授权书或产品销售(代理)的相关证明文件,生产制造厂商除外);
(3)投标人承诺在过往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以各地方、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明确的听证范围,并结合行政处罚案件当时所适用的听证程序有关规定进行判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并在参加正式投标时放入投标文件中: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2)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投标人参加投标需购买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3)为了提高效率,投标人可先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上“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3月23日起至2020年3月30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
6.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4月2日09:00~09:30(北京时间)。
7.递交投标文件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4月2日09:30(北京时间)。
9.开标
10.本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共汽车 ( )、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 网(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11.缴纳标书款、中标服务费专用账号和缴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账号不同,请供应商按指定账户缴纳,否则自行承担费用缴纳错误而造成的后果)
(1)缴纳标书款、中标服务费专用账号:
账户:广州市国科
账号:7120 5774 194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
(2)缴纳保证金专用账号:
账户:广州市国科
账号:1010 0751 2010 0017 27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广州分行华泰支行
1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古先生
联系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黎小姐
联系
电子
联系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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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kbid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