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 建设
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 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青发改投资[2019]486号、青建设【2020】6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其他 ,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主体塔楼为地上十一层、裙房为地上二层,地下一层,二类高层建筑,建筑高度46.5米,框架-剪力墙结构等工程监理服务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9819001001
标段名称:国家法官学院青海分院 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合同估算价:45.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监理服务期:498.0天
招标范围:总用地面积601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557.3平万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285. 5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71.79平方米。主体塔楼为地上十一层、裙房为地上二层,地下一层,二类高层建筑,建筑高度46.5米,框架-剪力墙结构等工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 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 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4.3 招标人 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 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20年04月15日 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青海省 第2开标室。 潜在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当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使用移动设备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台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潜在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
6、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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