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玉风电项目迁移补偿及并网咨询工程招标二次公告
1. 项目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进度 |
ft西右玉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 |
ft西省朔州市右玉县境内 |
100MW 风电 |
本工程计划 2020 年 3 月 1 日升压站开工,2020 年 10 月 30 日首台风机并网(具备并网条件),2020年 11 月 30 日全部风机并网发电。 |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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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最高投标限价 |
招标文件价格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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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包括土地征用 |
2020 年 10 月 30 日首台风机并网 (具备并网条件),2020 年 11月 30 日全部风机并网发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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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不限于风机平台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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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租地及 |
地、站区围墙内征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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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附着物 迁移补偿及并网咨询工 |
站外护坡、截洪沟用地、集电线路铁塔用地、风场 道路用地、进站道路用地、 |
1555.05 万元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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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
风机安装用地)及附着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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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养拆迁补偿,并网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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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费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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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投标。
(2)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明显说明;有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已办理三证合一;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 应具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类似工程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工程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4) 在近 3 年内(2017 年、2018 年、2019 年)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 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需提供近 3 年(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和银行资信状况证明文件,需提供目前和近 3 年(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6) 在近 3 年内(2017 年、2018 年、2019 年)未发生过较大安全、质量事故。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人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熟悉掌握项目所在的征处标准和人文环境、有丰富的征处、协调经验和能力,并配备足够的协调人员、车辆投入本工程:在安全、管理方面业绩优良。
4.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3 月 23 日至 3 月 29 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