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河南清洁能源分公司风电建设工程安全、职业卫生“三同时”咨询服务框架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概况:河南清洁能源分公司主要负责在豫新能源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等工作。目前已核准、开工的风电建设项目有13个,近1年内开工建设项目还有增加。本次招标为框架服务招标,服务项目为自中标日期起1年内的河南清洁能源分公司管理范围内所有风电新建项目(已确定服务单位的项目除外),服务内容为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安全设施设计及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报告编制、评审、备案及相关配套服务;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评审、公布及相关配套服务。
规模: 清单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河南清洁能源分公司风电建设工程安全、职业卫生“三同时”咨询服务框架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人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能力要求:
1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乙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中应包含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安全评价服务、建设项目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与评价类似内容(或职业卫生技术咨询与服务)。
2 安全三同时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评价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职业卫生三同时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职业卫生评价与检测培训合格证或提供相关能力证明。
3 业绩: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火电、风电安全三同时服务业绩至少5项及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服务业绩至少5项,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应包含合同签订日期、签字、盖章、服务范围等要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3月24日9时起至2020年3月31日17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 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