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打鼓寨风电场工程电力建设全过程控制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江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广昌打鼓寨风电场场址位于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的水南圩乡、尖峰乡以及南丰县傅坊乡境内。风场西距广昌县城约23km,南距南丰县县城约40km,风场位于与福建省交界的武夷山脉上。本工程安装28台单机容量为3MW的风力发电机与4台单机容量为2.5MW的风力发电机,本期新建1座110kV升压站,总装机规模为94MW。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全过程质量控制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工程质量管理及标准宣贯培训;
2)工程质量管理、技术文件编制咨询;
3)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咨询;
4)工程档案(项目文件)管理咨询;
5)科技进步成果申报咨询;
6)工法申报咨询;
7)QC成果申报咨询;
8)新技术应用咨询及评价;
9)绿色建造咨询及评价;
10)地基、结构工程咨询及评价;
11)工程质量影像资料汇报片(DVD)咨询。
(2)工程达标投产咨询及复验,
(3)工程质量评价咨询及评价,
(4)咨询单位负责咨询指导以下质量管理文件:
1)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管理制度清单;
3)工程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清单;
4)工程质量计划(或创优规划);
5)工程达标投产实施细则(或创优实施细则);
6)工程质量管控(监督、监管、监理、监控)大纲;
7)工程绿色施工专项方案;
8)工程新技术应用专项方案;
9)地基结构施工专项方案。
(5)服务方组织专家对工程各参建方的管理人员进行《电力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标准》等电力建设质量管理及相关标准宣贯培训。
(6)服务方组织专家对工程质量(安健环)管理、工程实体质量及工程项目文件(档案)等进行阶段性的现场咨询、检查和指导工作,并提出不符合项清单及纠偏建议。
(7)服务方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达标投产复验”前的现场咨询指导。
(8)服务方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工程质量评价”前的现场咨询指导。
(9)服务方按照《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评价办法》2017年试行版进行现场咨询指导。
(10)服务方按照《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办法》2017年试行版进行现场咨询指导。
(11)《电力建设工程地基结构专项评价办法》2017年试行版进行现场咨询指导。
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后开始实施服务,并在全部机组(工程)通过“电力建设全过程质量控制示范工程验收”后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人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3.2.2 资格能力要求:/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业绩、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项目的国优咨询服务业绩及目前有2个及以上正在执行风电全过程质量控制咨询服务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2)其他要求:投标人拟委派的质量咨询服务的专家均为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有质量评价师资格,且项目经理具有高级质量评价师资格。
3.2.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3月24日9:00时起至2020年3月30日17:00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