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 南京市 寄递事业部物流业务 金属铝制品运输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WKBB202003024,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 南京市 寄递事业部物流业务 金属铝制品运输服务采购,运输物品为铝制品。
1.2 运输方式:
(1)运输需求车辆:6.8米、9.6米、13.5米、17.5米箱式载货车;
(2)运输频次:运输频次不定,根据业务需求进行运输配送;
(3)发运时间:根据订单需求进行发车装运配送;
(4)运输路线:从邯郸和葫芦岛发往各地,具体路线如下:
序号 |
始发地 |
目的地 |
1 |
邯郸 |
盐城(阜宁) |
2 |
邯郸 |
盐城(东台、建湖) |
3 |
邯郸 |
徐州 |
4 |
邯郸 |
南通 |
5 |
邯郸 |
宁波 |
6 |
邯郸 |
台州 |
7 |
邯郸 |
苏州/吴江 |
8 |
邯郸 |
连云港 |
9 |
邯郸 |
合肥 |
10 |
邯郸 |
济南 |
11 |
邯郸 |
亳州 |
12 |
邯郸 |
青岛 |
13 |
邯郸 |
郑州 |
14 |
葫芦岛 |
盐城(阜宁) |
15 |
葫芦岛 |
盐城(东台、建湖) |
16 |
葫芦岛 |
徐州 |
17 |
葫芦岛 |
南通 |
18 |
葫芦岛 |
宁波 |
19 |
葫芦岛 |
台州 |
20 |
葫芦岛 |
苏州/吴江 |
21 |
葫芦岛 |
连云港 |
22 |
葫芦岛 |
合肥 |
23 |
葫芦岛 |
济南 |
24 |
葫芦岛 |
亳州 |
25 |
葫芦岛 |
青岛 |
26 |
葫芦岛 |
西安 |
27 |
葫芦岛 |
江苏沛县 |
28 |
葫芦岛 |
昆明 |
29 |
葫芦岛 |
安徽蚌埠 |
30 |
葫芦岛 |
北京 |
31 |
葫芦岛 |
福州 |
32 |
葫芦岛 |
漯河 |
33 |
葫芦岛 |
郑州 |
34 |
葫芦岛 |
株洲 |
35 |
葫芦岛 |
惠州 |
36 |
葫芦岛 |
长春 |
1.3服务周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4服务质量要求:能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车辆的调度、运输工作;运输途中能安全运输,确保运输货物不发生破损、短少。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注册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营业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普通货运等相关物流运输内容,以上资金均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其2017年度和2018年度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须附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2.4投标人须具有经批准成立并可以开展货物运输服务业务的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拥有自有车辆10台及以上,提供证书或每辆车在有效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5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局开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2017年1月1日后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6投标人运输车辆需办理有效的强制保险或全额商业保险或货物运输保险,提供与保险公司签订年度保险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有单票保险的须提供每票保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7投标人如为外地企业,须在南京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事处或 ),提供 营业执照或租房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且租赁截止日期不早于本项目服务规定截止日期。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8)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招标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 年 03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0 年 03 月30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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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