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03号)
致各投标人:
二线边境检查站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DZB- LSHW-19079)做如下变更:
1. 招标文件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中,“三、商务要求”的“第4条免费质保期”由原来的“验收合格后,按原厂质保期限推算,不得低于3年(含3年);(即原厂质保还剩超过3年的,以原厂质保期限计算;原厂质保剩下不到3年的,也最低要免费质保3年)”,变更为“验收合格后,按原厂质保期限推算,不得低于2年(含2年);(即原厂质保还剩超过2年的,以原厂质保期限计算;原厂质保剩下不到2年的,也最低要免费质保2年)”。
2. 招标文件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中,“三、商务要求”中“(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由原来的“本项目不预付货款。货到付款50%,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45%,待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下的5%。”变更为“本项目不预付货款。货到付款50%,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45%,留5%的质保金,待设备正常运行一年无质量问题后支付(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由原来的2020年3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变更为2020年4月10日上午10时00分,开标地点不变。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采购人: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项目联系人:奥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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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