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发电厂水资源论证招标公告
一、项目简介及范围:
1.招标项目:珲春发电厂水资源论证
2.工程概况或项目简介:珲春发电厂二期工程 2X330MW 机组于 2004 年 8 月 18 日开工建设,于 2006 年 9 月投产发电,《吉林省水利厅关于珲春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批复》 中要求珲春发电厂二期工程水源从老龙口水库接引,因二期工程建设完成时老龙口水库并未建设完成,故沿用原水源地,并于 2008 年申请取得了(取水(吉)
字【2008】第 21 号)取水许可证。
老龙口水库建设完成后,按照《吉林省水利厅关于珲春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批复》要求应从老龙口水库接引水源,因客观实际原因已无法建设老龙口取水管线。珲春发电厂作为珲春市唯一热源担负着市区冬季供热的民生任务,为确保企业稳定连续生产,避免违规取用水,需要对原水源地重新进行论证,并取得取水许可。
3.服务地点:吉林省珲春市英安镇荒山村江湾子处及西崴子村
4.招标范围:珲春发电厂水资源论证,通过论证,原水源地通过具有审批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成为珲春发电厂长期水源地,并确保取水定额满足企业生产需要。
5.服务期限:中标方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完成资料收集、外业工作查勘;20 天内完成并提交送审稿;25 天内提交《珲春发电厂水资源论证报告》终审稿并经具有审批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协助招标方取得取水许可证 30 天后,且双方履行完全部义务后服务终止。
具体情况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二、资质及其他要求:
二、资质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提供近 3 年 2 个及以上水资源论证、水资源综合(专项)规划的类似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供货清单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并提供使用用户详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公司的不良记录。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85 万元人民币。
三、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三、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20 年 3 月 24 日至 2020 年 4 月 3 日 17:00(北京时间)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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