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太平岭项目1、2号机组LOT140Ce核级碳钢及小口径不锈钢管件 已通过核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惠州核电 拟建设两台华龙一号型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称为太平岭项目 1、2号机组,厂址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黄埠镇境内的红海湾西北岸。
电厂规划建设6台百万千瓦压水堆核电机组,分期建设,一期建设两台。项目1号机组浇灌第一罐混凝土日期为2019年12月25日。电站的设计运行寿期为60年。在整个运行寿期内,电厂的平均可用率将达到82%。项目建设总工期从每台机组第一罐混凝土浇灌到商业运行不超过56个月。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不划分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太平岭项目1、2号机组LOT140Ce核级碳钢及小口径不锈钢管件。
具体内容为核2、3级碳钢管件及核1、2、3级不锈钢管件原材料采购及验收、制造、试验及检验,产品的包装运输。管件材质为P280GH、P265GH、AE-250B1、TU42C、Z2CN1810、ZN2CND1712、Z2CND1812(控氮)及X2CrNi19-11,不锈钢管件规格尺寸为DN500及以下,碳钢管件规格尺寸为DN700及以下,两台机组共约45000件。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计划交货日期:自工作令发出到管件交付的时间为4个月 或8个月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且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的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管配件),且许可范围涵盖本次拟采购物项,处于有效期内,证书不得处于被暂停状态;
3.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
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 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两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最先报名的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 上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