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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莱州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融合发展研究试验项目工程施工监理 ,已通过审批/核准/备案,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本项目场址位于莱州市北面海域,场址规划面积约48km2,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12km,水深在8m~12m之间。
项目海上风电场拟设计安装43台单机容量为7.0MW的WTG184-7000型风力发电机组,项目装机容量为300.0MW,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发出电能通过35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回220kV海底电缆接入陆集控中心。本海上风电场主要包括43座海上风机、1座海上升压站、35kV场内集电海缆、220kV送出海缆、陆上集控中心等工程项目。
各项主要工程规模如下:海上风机:规划43台海上风机,风机基础推荐采用单桩基础形式。海上升压站:本工程在风电场内部设置1座220kV的海上升压站,升压站共三层。35kV场内集电海缆:风电场场内采用电压等级为35kV的光电复合海缆。220kV送出海缆:由海上升压站至陆上集控中心的送出海缆采用电压等级为220kV的双回光电复合海缆和架空线。陆上集控中心:陆上集控中心莱州市沙河镇。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
本次招标监理范围为本工程施工前期准备至质保期满的全过程监理,现场监理服务周期为22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前准备、桩基、土建、安装、调试、输变电移交试生产、交工验收、工程结算、保修期等阶段的相关监理工作。负责对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海洋防污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理,并有责任和义务协助甲方做好对本项目投资控制等方面工作。监理人应对本工程承包方的全部工程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和协调。监理工作按照四控制(进度、质量、投资、安全)、两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一协调 及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原则进行。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限要求从本工程施工前期准备至质保期满的全过程监理,其中现场监理服务为22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且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水运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且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具有近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件。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