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新中苑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梅江区新中苑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由梅州市梅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梅江发改【2020】18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外,其余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对新中苑老旧小区内共13栋楼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总改造户数269户,总面积约781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场地硬化及景观改造,场地强弱电管及装设照明工程,场地给排水工程,场地绿化,场地老旧建筑物、管网拆除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 >2.3建安工程费用:约1046万元。 >2.4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即完成本工程相关内容的设计、施工等。 >2.5工期要求:设计工期为30天(日历天)、施工工期为420天(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道路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或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由施工企业作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不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3 >①设计 >②施工 >③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 >4拟投入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要求:另配备施工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质检员(质量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 >注:市政相关专业指市政工程、市政工程设计、给排水、给排水设计、市政路桥设计、道路工程、市政给排水、路桥工程、市政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道桥、机电、给水排水设计,给排水工程等。 >3.4投标人登记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 〕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自2019年9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 >3.6根据《梅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梅市建字【2018】109号文),因本项目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情况较为复杂,点多面广施工时间跨度长,施工时人流量大难以封闭施工管理,为能保证后期实名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如期开工、按时按量完成施工任务,并杜绝挂靠行为,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登记方式:来人登记。 >5.2潜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拟派的施工 >5.2.1 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联合所有体成员共同盖章,不装订)(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5.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 >5.2.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5.2.4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5.2.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5.2.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2.7拟派施工 >5.2.8拟派设计 >5.2.9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身份证及近三个月(即2019年12月、2020年1月、2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5.2.10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施工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质检员(质量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的二代身份证、岗位证书、提供近三个月(即2019年12月、2020年1月、2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5.2.11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附件一)(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盖章); >5.2.12省外建筑企业提供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有) >5.2.13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2.14投标人已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截图(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登记时,工作人员将现场进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跟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不一致,招标人不予接受登记)。 >5.2.15自2019年9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 >5.2.16投标诚信承诺证明原件(附件二); >上述5.2.2至5.2.16的相关资料装钉成册(自行增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单位 >5.3 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在登记前须到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1 日9:00时,提交到 ( >7.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整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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