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湖北枣阳市新市30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220kVGIS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湖北枣阳市新市30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220kVGIS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北省枣阳市
2.2 规模: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300MWp。
2.3 建设工期:9个月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湖北枣阳市新市30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220kVGIS设备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2020年7月2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5项国内220kV GIS设备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3月27日9时00分到2020年4月1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