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 (招标编号:E5300000000620001065)。
2.2建设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5490.67平方米,绿化率14.90%,容积率0.714,大车位3个,小车位11个,直升机停机坪2个。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围墙(含临时围墙)、库房、管理用房、值班及消防控制室;室外货场、晾晒场、观察场、停车场、道路、绿化等场地及电气、给排水、通风、安保、通讯、消防、网络、旗杆、大门、标识标牌、发电机、视频安保系统等。仓库卷帘门按电动卷帘门,要求高品质耐用铝合金卷帘门;仓库窗子按铝合金推拉窗设金刚纱纱窗,管理用房窗子选用1.4mm壁厚钢化玻璃铝合金平开窗,公共部分按不小于1.5cm厚度芝麻白花岗岩铺设,三楼会议室、救援指挥中心按铺设实木地板。
2.4招标范围: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中标人需结合前期项目已编制的初设方案,针对之前成果文件完成二次深化设计,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进行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围墙(含临时围墙)、库房、管理用房、值班及消防控制室;室外货场、晾晒场、观察场、停车场、道路、绿化等场地及电气、给排水、通风、安保、通讯、消防、网络、旗杆、大门、标识标牌、发电机、视频安保系统等。仓库卷帘门按电动卷帘门,要求高品质耐用铝合金卷帘门;仓库窗子按铝合金推拉窗设金刚纱纱窗,管理用房窗子选用1.4mm壁厚钢化玻璃铝合金平开窗,公共部分按不小于1.5cm厚度芝麻白花岗岩铺设,三楼会议室、救援指挥中心按铺设实木地板等)全部工作,根据招标人要求,施工前期项目现场需建设临时围墙。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与服务”(本次招标不包含设备采购,以及初步设计方案里面的附属工程土建中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施工部分)。
2.5计划工期:主体施工总工期120天,项目总体计划竣工时间:2020年11月30日前。
2.6质量要求:
(1)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质量验收标准,满足施工图纸设计要求。
(2)满足玉溪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相关验收标准。
2.7工程承包形式: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
2.8拦标控制价:1705.126473万元(壹仟柒佰零伍万壹仟贰佰陆拾肆元柒角叁分)。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揽本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揽本项目所需的经验与技术,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与本项目投资规模及性质类似的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工业或民用建筑工程,类似业绩应当提供有效的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
3.4项目经理及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项目建设期,严禁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且项目建设期间将项目经理相关证书交由招标人留存)。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满足设计负责人竣工验收备案条件(设计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在项目施工期间长期驻现场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3)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与本项目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担任过类似工程的技术负责人,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团队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质检员)、标准员应当至少配备1名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的专职人员从事现场管理工作,无需提供相关岗位证书。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或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低于6个月的证明材料;
(5)为保障本项目建设质量与效率,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其他项目团队人员应当常驻现场,合同服务期限内现场坐班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2天,提供驻场人员承诺书及违约处罚细则。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应当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提供2016年至2018年度(3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证明材料);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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