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剑川县江长箐水库工程施工监理、跟踪审计服务、
第三方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云南省剑川县江长箐水库工程已由大理州发改委以(大发改农经【2019】5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法人为剑川县江长箐水库投资建设,招标人为剑川县江长箐水库投资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云南省剑川县江长箐水库工程施工监理、跟踪审计服务、第三方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云南省剑川县江长箐水库建设
枢纽工程由主坝、副坝、导流输水隧洞和溢洪道组成。主坝为粘土心墙风化料坝,坝体上游设置高1.0m防浪墙,墙顶高程2524.10m,坝顶高程2523.10m,坝轴线长191.63m,最大坝高56.1m,坝顶宽6.0m,净宽为5.2m,;副坝为均质坝,不设防浪墙,坝顶高程2523.90m,最大坝高17.9m,坝轴线长170.62m,坝顶宽为4m,净宽为3.2m。
溢洪道布置于左岸坝肩,为无闸驼峰堰溢洪道,堰顶高程2521.60m,堰顶宽18.0m,溢洪道由进口段、控制段、调整段、泄槽段、消力池段、出口明渠段及护岸7部分组成,总长246.16m。溢洪道的断面型式均为矩形断面,采用全断面钢筋砼结构。
导流输水隧洞布置于右岸,隧洞形式为前段有压后段无压,有压段为直径2.0m圆形断面,无压段为1.5mx1.8m(宽x高)城门洞形断面,进口底板高程2482.50m,由进口引渠段、有压洞身段、竖井段、无压洞身段、明渠、跌坎段、出口明渠段、护岸共8部分组成,全长356.30m。
江长箐水库管道只由一根总干管组成,全长2283.59m。控制灌溉面积0.644万亩。
2.2工程建设内容
本工程主体施工内容主要包括:
(1)枢纽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大坝、溢洪道、导流输水隧洞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供电线路工程、其他建筑工程等建筑工程,包括大坝安全监测设备及安装工程、水文气象观测设备及安装工程、变配电、供水、消防设备、通信设施等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导流输水隧洞金属结构的采购及安装工程,工程附属业务用房,进场永久道路(不含土石方开挖)及施工临时工程等;
(2)管道工程施工主要包括管道、补排气阀井、放空井等,包括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及施工临时工程等;
(3)水保工程、环保工程。
2.3施工标计划总工期:24个月。
2.4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境内。
2.5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施工监理):
云南省剑川县江长箐水库工程所有项目施工(含环保、水保工程)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质量、进度、投资、安全、信息、合同等。
第二标段(跟踪审计服务):
包含该项目自立项至竣工决算、竣工验收的一切经济活动的审计工作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应全过程参与变更单价、费用索赔、工期索赔等的审核、协商。在此基础上,完成合同工程竣工(完工)结算审核,配合完成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计等。同时,协助及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单位对本工程的审计、检查等工作,具体为:(1)施工阶段全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2)竣工工程结算审核;(3)财务跟踪及决算审计等。
第三标段(第三方质量检测):云南省剑川县江长箐水库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检测内容须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水利工程检测的法律法规要求。
2.6标段划分
3个标段。
2.7服务期:
第一标段(施工监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且缺陷责任期满,完成所有监理工作(包括竣工结算审核、竣工资料审核、监理自身资料归档移交、配合整个工程的审计及验收等)止。
第二标段(跟踪审计服务):合同签订后至委托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工作结束。
第三标段(第三方质量检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的所有合同项目完工资料整理和移交、安全鉴定、竣工验收完成为止。
2.8投资规模
本项目建安工程总投资约8000万元。
2.9质量标准
第一标段(施工监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第二标段(跟踪审计服务):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云南省、大理州的相关规定,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通过审计机关审计。
第三标段(第三方质量检测):检测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施工监理)
3.1.1 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水土保持及地质灾害工程监理等;
②具有合法有效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六年(2014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投资概算不低于8000万元或监理服务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的新建小(一)型及以上类似水库工程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评价意见,须同时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或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查询到的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真实性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或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资格证书,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六年(2014年1月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投资概算不低于8000万元或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的已完工新建小(一)型及以上水库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须能反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评价意见,须同时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或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查询到的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真实性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或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4)其他要求: 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自2018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不少于6个月的由社会保险部门或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有社保部门或机构盖章。
(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
②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不曾受到处于有效期内的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州(市)级“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④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发【2015】5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一旦中标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实行压证监理制度。
3.1.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2第二标段(跟踪审计服务)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资格条件
3.2.1.1企业资质要求:
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住建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和省级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1.2企业业绩要求:
(1)近3年(2017年1月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工程概算总投资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2.1.3人员资格要求:
(1)拟派
(2)工程审计负责人: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住建部门或水利部门颁发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所服务单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至少5年(指持证人员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时间不少于5年,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算);近3年(2017年1月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的业绩(应附相关项目业绩的复印件,含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或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查询到的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真实性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或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财务审计负责人:持有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从事审计相关工作至少5年(指持证人员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时间不少于5年,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算);近3年(2017年1月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工程概算总投资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跟踪审计财务审计工作。 (4)其他人员要求:工程审计人员不少于2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及工程审计负责人)且从业年限不少于3年;财务审计人员不少于2人(不含财务审计负责人)且从业年限不少于3年。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均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自2018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不少于6个月的由社会保险部门或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有社保部门或机构盖章。 3.2.1.4信誉要求: (1)信誉良好,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信用行政处罚”、“黑名单”或“已启动惩戒措施”(“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 3.2.1.5财务要求: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16年至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财务审计报告】。 3.2.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第三标段(第三方质量检测) 3.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含乙级)(需同时包含: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类别)。 3.3.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6~2018年,若为2016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则提供从成立年份起到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3.3业绩要求:近6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新建小(一)型及以上水库工程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工作。(应附相关项目业绩的复印件,含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或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查询到的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真实性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或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3.4项目负责人要求:①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和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②近6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新建小(一)型及以上水库工程的第三方质量检测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附相关项目业绩的复印件,含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或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查询到的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真实性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或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3.5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均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自2018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不少于6个月的由社会保险部门或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有社保部门或机构盖章。 3.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7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步骤: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大理州电子服务系统(https://)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09时00分至2020年4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述起止时间段内任意时间均可报名。 4.2招标文件获取:网上报名成功后,各投标人自行登录大理州电子服务系统(https://),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须按照云南省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大理州电子服务系统(https://)注册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开标会议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此费用,未缴纳费用的文件将被拒绝。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大理开标厅(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在 现场递交:若投标人未携带CA锁按时参加开标的或者开标现场无法现场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4 开标时间:2020年4月30日10时00分; 5.5 开标 六、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应自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七、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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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