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受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的委托,对陆河至惠来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建设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文件编号:440000-202003-171001-0023
二、采购项目名称:陆河至惠来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建设方案)编制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95 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陆河至惠来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建设方案)编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结果为准);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index.html)告知有关信息,其中咨询专业必须包括公路(提供查询结果打印截图);
6、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资质等级为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请携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若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即可)。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3月27日 至 2020年4月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详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17日 9时30分(注:2020年4月17 日 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
十三、联系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