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政府采购中心,就涉案车辆保管及拖车费用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
二、项目编号:襄采招2020-12号-2
三、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400000元
四、采购内容
1、本次竞争性磋商为整体包。通过竞争性磋商,择优确定一家供应商。
2、范围包括:交通涉案车辆保管、拖车施救等。
3、服务年限:一年
4、结算方式及要求:每季度结算一次。(全年不超过招标总价,包括所有涉案车辆停车保管及拖车费用)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财库[2017]141号)。
五、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
(1)车辆保管、拖车部门具有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
(2)车辆保管停放地点需在县城附近,交通便利,具备保管车辆条件,占地为30亩及以上并手续齐全的停车场。根据本县道路实际情况,需在临夏线西南片、西北片各有一处临时车辆停放点。
(3)需自备清障车(大型车一辆、中型车一辆),车辆手续齐全(保险需全保)保证车况良好,随叫随到。
(4)清障车驾驶人须具有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关合法证件。
(5)车辆保管、拖车需有国家相关部门的收费标准文件。
(6)车辆保管的停车场需根据涉案车辆停放要求提供必要的停车棚(不低于1000平米),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大型、小型车辆分别停放。
(7)车辆保管停车场做到防火、防盗、防腐蚀,做到专人管理,车辆进出登记台帐清晰,安装监控系统。
(8)为便于重大逃逸事故车辆分析取证,拆解鉴定等特殊原因,需提供专业的车辆拆解设备、场地及临时办公区域。
六、磋商文件免费获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20年3月30日—2020年4月3日
(北京时间8:30-12:00,15:00-17:30)
2、领取
(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副/正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纸清晰复印件壹套,开标时携带上述所需原件备查,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磋商小组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八、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提交地点
1、截止时间:2020年4月10日9时00分;
2、磋商
九、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