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港有限公司2020-2022年职工班车接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建)海港有限公司2020-2022年职工班车接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福建)海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福建)海港有限公司2020-2022年职工班车接送服务项目。
招标单位: (福建)海港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福州市罗源县罗源碧里乡新澳村98号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
为方便公司罗源职工的上下班需求,需租用客运车辆,车辆单车座位数为35-40座之间,车辆行驶路线及时间为:
1、每日上午两班次6:50罗源县城发车途经三道路口、滨海新城内部道路到罗源县碧里乡新澳村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7点50前到达。其中一班次需推迟至8:30按原路返回县城。单程约36公里。
2、每日下午两班次分别由14:20和16:00罗源县城发车途经三道路口、滨海新城内部道路到罗源县碧里乡新澳村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15:30前和17:00前到达,同时17:10按原路返回县城。单程约36公里。
暂定工作日每天4车次(上、下午各2车次),节假日每天2车次(上、下午各1车次)暂定每年总车次1240趟,单车往返一次为一趟,行驶时间及班车班次,实际情况作出临时调整,招标人提前12小时以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供应商。
服务期限:2年
合同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经营范围包括班车、旅游、包车客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资格能力要求:/
(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4)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1个合同额不小于50万元的同类业绩(含首页、能反映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3月28日9:00起至2020年4月5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