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高温气冷堆消防验收服务项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范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全部完成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承担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单围墙以内所有建(构)筑物(37项)的消防过程评审和验收评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格能力要求:
1、是承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任务的咨询机构(入选专业含核电),或者是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核工业行业反应堆工程设计(含核电站反应堆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
2、应具有满足核电厂消防评审要求的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专业化队伍,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无不良信誉记录;
3、不得与甲方、甲方控股企业集团(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甲方消防设计单位(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
(3)业绩、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
专业化队伍具体包括核安全、总体(或建筑防火)、给水排水、电气仪控、采暖通风、消防管理等相关专业人员,均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每个专业不得少于2 人(即总人数不得少于10 人),原则上专业人员不得变动。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20年03月28日9:00起至2020年04月05日17:00止, 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