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敏露天矿煤炭产能核增至2700万吨/年水土保持方案服务项目招标人为 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伊敏露天矿煤炭产能核增至2700万吨/年水土保持方案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
2.2 服务内容:
(1)现场勘查、调研:包括项目概况,项目所在地地形地貌、气候类型、土壤、植被类型、林草覆盖情况等。
(2)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及项目区概况的描述、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面积、水土流失预测、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设、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实施的保障措施、相应的结论和建议等。
(3)报告编制:包括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印刷制作。
(4)将编制完成的《 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矿水土报方案报告书》提交至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进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
(5)将通过水利部审查并备案的《 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矿水土报方案报告书》(纸质报告书20本,电子光盘一套)、水利部下发的批复文件2份报送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存档.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无。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通过水利部门批复的矿山水土保持报告书编制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03月30日9:00时起至2020年04月08日17:00时止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