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青岗坪煤矿絮凝剂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青岗坪煤矿絮凝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陕西旬邑青岗坪矿业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清塬镇石门村距旬邑县56公里距铜川市耀州区65公里,井田面积约24.75km²,地质资源量127.61Mt,设计可采储量为83.80Mt,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服务年限51.7年。
2.2招标范围: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
1 |
聚合氯化铝 |
质量分数30% |
吨 |
1000 |
|
2 |
阳离子聚丙烯酰胺 |
1200万分子量 |
吨 |
94 |
备注:
以上数量为一年供货期的计划用量(以第一批到货时间开始算起),投标人实际结算量以供货期内实际到货数量为准,供货期内货物价格不预调整,具体到货数量响应招标人要求。
2.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开始交货,具体到货时间响应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必须具有招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许可证。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内具有所投标的同类业绩至少3份,需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3月30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04月04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