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朱头淀中台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0/D-005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朱头淀中台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编号:2020/D-005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400万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建设单位所发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2017年~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原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或2019任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7、本项目应配备:1)项目经理1名,应为本单位职工,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投标有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投标人出具的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
8、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2]141号、津建筑【2012】1091号及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规定。
9、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有效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招标,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法人章及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受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3月30日09时00分00秒---2020年04月03日16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0日10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0日10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天津市东丽区空港商务园西区 W2 四楼 410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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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