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吉黑分公司乾安三期49.5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及25台箱变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国华(乾安)风电有限公司腾字风电场三期(49.5MW)风力发电机组及塔架、箱变吊装工程位于位于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境。本项目采用25台金风GW121/2000kW风力发电机组(4段塔筒),本次招标包含25台风机吊装及箱变吊装。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范围:乾安三期25台风机的吊装、安装及配合调试、25台箱式变压器、风机配套电气及箱变低压侧电气安装和调试;机舱至地面所有附件、辅助设备的安装工程(包括风机点位坐标现场确定、电气、通讯、控制、照明、设备接地、动力电缆、控制电缆、光缆安装、熔接工程)配合风机厂家调试和风场整体联调;厂区内25台箱变安装调试(包括箱变底座安装含材料);负责上述所有设备材料接货、验收、卸货及保管、运输及吊装过程中道路清雪(如需要)工作。投标人需负责上述设备安装及调试过程中所需的专用工器具及耗材(如:吊带、液压站、二硫化钼等),投标人在投标前需进行现场实地踏勘,投标人应考虑场内道路维护、清雪、吊装平台维修及拆除,安装场地进行必要的拓宽、加固(保证风机机舱、叶片、塔筒运输车辆的通行)、以及吊装设备转场时所需临时占地(包括:施工相关的设备材料堆放占地、施工设备车辆通行作业占地、施工作业面占地、人员临时通行占地、青苗补偿、施工场地租用、余物清理、地面附着物迁移等及与临时占地相关的现场协调)。
根据相关要求委托第三方进行高强螺栓到货后的二次复检,并出具检测报告。详见技术文件。
2.3 工期:总工期计划90天。
2.4 工程质量:合格。
2.5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四级及以上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1.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1.4投标人在近五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五年,按合同签订时间统计)完成过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指48MW(含)及以上风机容量风电场风机安装工程,以合同相关页及竣工报告为准。;
3.1.5项目经理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能同时兼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至少具有1个同类工程的项目经理管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1.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3月31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4月07日 14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