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发电有限公司2020-2022年铁路专用线运营维护2次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长沙电厂铁路专用线运营维护项目 |
铁路专用线运营维护管理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长沙电厂铁路专用线运营维护项目】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铁路运输”相关服务内容。
3.近5年(2015.1.1-2019.12.31)内满足以下合同业绩之一:①具有2个及以上火电厂、煤矿或其它工矿等企业铁路专用线运营维护业绩(运营维护期限满1年);②具有1个及以上火电厂、煤矿或其它工矿等维护期限连续满2年的铁路线运营维护业绩;③如投标单位为自有铁路专用线产权单位且营业范围包含“轨道交通机车、车辆及设备维修、保养”等内容,则需要具有2个及以上铁路货物运输业绩(货物运输限满1年)或至少1个货物运输期限连续满2年的铁路货物运输业绩,同时应提供铁路线属于自己维护,没有外委的证明(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其中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期限、合同范围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及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投标人提供近二年(2017、2018)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如有上述情况的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
四、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2020-03-27 15:00到2020-04-02 20: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3-27 15:00到2020-04-02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