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热(远大凤玺湾热力站等)调峰燃气锅炉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太原市第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集中供热(远大凤玺湾热力站等)调峰燃气锅炉工程总承包项目。本项目共包含远大凤玺湾(7#地块)、远大南上庄安置房小区(3#地块)、保利海德公园、太化紫景天城(一期)四个小区集中供热调峰燃气锅炉工程。燃气锅炉房均由热力站分割改造而建,目前土建围护结构已完成,需在既有土建条件下,新建燃气锅炉设备承担上述小区地暖高区的供热负荷,用于严寒期燃气热源调峰使用,并对接换热站内集中供热二次管网,与锅炉房供气系统外部燃气设施预留接口对接。实现热源的切换。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EPC工程),远大凤玺湾(7#地块)、远大南上庄安置房小区(3#地块)、保利海德公园、太化紫景天城(一期)四个小区集中供热调峰燃气锅炉工程。
以上项目所列为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供货、设备安装、设备基础制作、排烟系统安装、工艺管道安装、电气自控安装、调试实验及检查、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消缺、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完成竣工验收及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
2.3其他:燃气接入(计量、调压、安全控制等)由对应项目的开发商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具备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D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许可(锅炉(B))及以上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须具有年检期限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勘查设计、设备供应、安装工程分别提供近三年内承担过的两个及以上燃气锅炉项目业绩。报价人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满足前附表商务要求的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含相关技术参数页、签字页)。
【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等。
(2)国家或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在三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中,有两个是甲级资质等级,有一个是乙级,则这个联合体只能定为乙级。本条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促使资质优等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防止货商或承包商来完成,保证招标质量。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企业有完善的质量体系认证及环境体系认证(ISO9000、ISO14000等)。
(5)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与招标同类项目的供货经验、业绩证明资料,要求业绩数量不少于两个(须提供满足前附表商务要求的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含相关技术参数页、签字页)。
(6)投标人所拟提供的产品应质量优良、性能稳定,且配置合理;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大于3个,联合体各方需满足上述条件。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3月30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4月07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