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宝能源储装中心2#圆筒仓声能疏通系统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储装中心生产系统现有的两座圆型储煤筒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每个圆筒仓的设计仓储煤能力为8000吨,外径22米,高51米,仓上由2条可逆胶带机向仓内供煤,仓下共有12台给煤机,主要负责二级破碎后的煤炭(煤质状况:褐煤品质,发热量(Q)保持在3500~3600cal/Kg,全水分(Mt)保持在33~34%,灰分(Ad)保持在13~16%,全硫(St)保持在0.2~0.3%,煤炭粒度(三维尺寸)≤50mm)仓储以及为1号装车站供煤。在生产过程中发现,2#圆筒仓给煤机卸煤口上方2米区域经常发生蓬煤、起拱现象,造成给煤机卸煤不畅,严重影响装车速度。为解决2#圆筒仓蓬仓、堵煤严重(在实际使用中发现,卸煤口上方1.5米至6米段煤仓内蓬煤、起拱现象较为严重,造成卸煤不畅严重影响装车速度及生产安全)的问题,特实施在2#圆筒仓7#、8#、9#、10#、11#、12#给煤机合理区域实施声能疏通系统,解决2#圆筒仓堵煤问题的发生。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具体招标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要求。
2.3计划工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完成供货,自开工报告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施工。
2.4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经招标人完成项目入账且完成项目付款审批流程后,付项目合同金额的80%。自项目验收报告签订之日起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为1年,试运行期内无质量问题后,按招标人付款流程付合同金额的20%,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人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1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授权证明原件扫描件)。
【2】业绩要求:提供2017-2019年煤仓疏通装置供货或安装业绩至少1项(提供合同的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所供煤仓疏通装置的电动机、电磁阀、控制器必须为一类防爆产品(提供防爆合格证原件扫描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3月31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4月07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