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象州县民族高中建设项目(HCLB2019-G2-00186)的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州县民族高中建设项目已由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重新给予象州县民族高中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象发改审批[2019]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象州县博鑫城市开发投资 [企业信息],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拟出让象州县范围商住用地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及争取上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详勘)、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场地平整、土方工程、施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实际建设用地面积为118677.21㎡(约178.02亩),总建筑面积66501.1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教学综合楼、1栋图书报告厅(含设备用房)、1栋风雨球场、1栋学生食堂、1栋教师公租房、3栋学生公寓楼以及12个篮球场、4个羽毛球、400米环形塑胶跑道(内设足球场、田赛场地、含主席台、看台)、校门(含门卫室)、围墙、校道、给排水、照明、环境美化绿化等附属工程。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固定合同总价=财政评审部门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投标报价系数+工程勘察费*投标报价系数+工程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占比(55%)*投标报价系数+预算编制费*设计投标报价系数。 合同签约暂定价:19878.53万元。合同签约暂定价为初步设计建安费估算价,是项目建安费的上限控制价。最终以第三方审计部门审定的结算价进行结算。勘察、设计、预算费另行计算,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投标报价系数=勘察设计预算费总价。 工程竣工结算价=经双方确认的合同总价款+合同价格调整金额,合同价格调整金额按合同约定的调价原则以第三方审计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487日历天(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 起开始计算工期)。其中:勘察(详勘)工期45日历天,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82日历天(含竣工验收通过)。中标人在合同工期到期后30天内不能完成工程任务的,招标人有权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来实施,产生的费用从其合同中扣除。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勘察(详勘)、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场地平整、土方工程、施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进行公开招标: 象州县民族高中建设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详勘)、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场地平整、土方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具体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勘察备案;工程报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报批;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排污、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道路开口、设计、地灾、抗震、水保、环评、人防、消防、燃气等的报批。 (2)工程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设计阶段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详勘)、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施工现场技术服务。 (3)工程施工:场地平整、土方工程及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及招标人需要建设的相应的配套及附属工程。 (4)设备及材料采购:上述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不含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该部分由项目业主另行采购。 (5)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6)工程竣工及备案:1)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2)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3)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7)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标段划分:划分为 1 个标段 2.3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 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 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3.2.3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库信息未被锁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库信息未被锁定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3人。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和现场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施工单位为牵头人,且签订有联合体协议书。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的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中标人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或总承包牵头单位提交诚信金 ?1000 万元。该诚信金不接受保函,不按规定时间缴纳到位,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顺次选取中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来宾市 网站(ggzyjy.laibin.gov.cn)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在来宾市 收取。 4.2潜在投标人若在指定的网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可到来宾市 信息技术部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30日10时整,地点为来宾市 (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通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工程施工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 合同内工程量按月作为计量周期,承包人于每月25日前将进度报至监理、业主审核。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支付: 1、施工图预算经财政评审部门审定前,依据概算价格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5%支付。 2、施工图预算经财政评审部门审定后,依据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格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累计支付至经财政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款的85%。 合同外工程按实际完成工程产值(经监理与发包人确认),在项目结算时支付。 经第三方审计部门结算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双方确认无质量返修问题后返还。 工程进度款由政府拟出让象州县范围商住用地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及争取上级配套资金,支付时间由业主视资金到位情况支付,若资金不到位,可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间不计违约金和利息,且中标方不得因此耽误工期。 根据象州县相关文件要求在商业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每次支付进度款时,发包人将每期进度款的20%转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80%转入进度款专用帐户,农民工工资的使用需按照象州县相关文件执行,否则业主有权不予拨付进度款。 8.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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